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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升级楼市调控措施:

非莞户购二套社保延至3年 离异2年内按离异前套数计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2月27日        版次:A04G    栏目:今天消息    作者:秦小辉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27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本次调控再次调整了商品住房的限购年限,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套的,连续缴纳社保年限由2年延长到3年。同时,夫妻离异2年内购房的,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这是继2020年7月25日东莞施行“莞九条”后,再次升级楼市调控措施。东莞市住建局表示,相关细则将尽快出台,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本次调控重申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调控定位,强调了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标,出台了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六个方面的调控措施,被称为“莞六条”。

  在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方面,通知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同时,对离婚购房、新入户购房、企业购房等情形分别明确了要求,以抑制投资投机型购房行为,堵塞炒房漏洞。即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差别化提高首付比例

  

  本次调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拥有1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了10%。通知强调,实施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督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此举旨在合理降低金融杠杆,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