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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高中学考成绩今日公布

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15日17时前申请复查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10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孙唯、粤考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通讯员粤考宣报道:9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广东省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将于3月10日10时起发布1月学考成绩。

  届时,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或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查询成绩。考生在获得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15日17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3月22日10时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1月学考成绩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成绩公布时,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种形式呈现1月普通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成绩。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和排位, 其中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考生应尽快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如因出国留学等需要,可申请开具成绩证明,相关要求和流程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的相关公告。

  此外,外省户籍考生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出广东,将不再进行审核,不再出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将成绩转出广东,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考试招生”条目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出”,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