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过马路低头玩手机或被罚10到50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11日        版次:A09G    栏目:    作者:周哲

     乱停共享单车或也将挨罚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周哲

  

  近日,《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提出,高空抛物、过马路低头玩手机、乱停放共享单车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同时,佛山将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对单位和个人获得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及受到不文明行为处罚等信息予以记录,并纳入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管理。

  

  高空抛物乱停共享单车将挨罚

  

  送审稿提出,佛山将对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和奖励,将对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等先进人物。

  在惩戒方面,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对不文明行为依法进行曝光和批评。其中,高空抛物、过马路低头玩手机、乱停放共享单车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不文明行为,将被处以罚款处罚。例如: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向外抛物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行人通过马路时低头浏览电子设备、嬉闹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将共享交通工具停放在指定区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罚款。

  此外,因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行为人主动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者自愿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行为人主动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者完成社会服务的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

  

  建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

  

  送审稿还提出,佛山将逐步建设种类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设完善母婴室、公共厕所、盲道、天桥、充电桩等公共设施,并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设的公共厕所、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向公众开放。

  针对佛山市具有经济发达、企业众多、产业工人人数众多的特点,送审稿提出,鼓励全社会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并鼓励为环卫工人、园林工人提供饮用茶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

  送审稿还提到,佛山将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促进不文明行为治理效率的提升。将突出的不文明行为状况,以及在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文明行为列入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授权佛山市文明办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并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现状和目标,对重点治理清单适时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