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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示范性普高自招和名额分配

@中考考生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须达C以上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3月23日        版次:A07G    栏目:    作者:蒋隽

  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隽报道:22日,广州市招办发布“关于做好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参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科目成绩评定分为A、B、C、D、E五个等级。

  

  成绩呈现与使用

  

  成绩呈现与使用方面,通知规定,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录取参考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同时,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成绩转入认定

  

  通知显示,成绩转入认定资格有两个规定:一是考生报名参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且在外地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成绩的,可申请成绩转入认定。

  二是休学后复学的考生报名参加广州市中考,在休学之前参加由广州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成绩的,可申请成绩转入认定。考生在外地市取得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不直接使用,需按照广州市的成绩呈现方式予以转换。

  

  成绩转入认定流程

  

  考生报名参加广州市中考并取得中考考生号。没有取得广州市中考考生号的考生,其成绩转入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考生须具有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含电子签章)的成绩证明,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证件号、考试科目成绩(等级或分数)、考试时间、等级划定比例、满分分值等。

  考生在当年中考报名结束后、4月30日前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网上办理成绩转入申请。市招考办复核后,在每年的5月20日前将予以转入的成绩并入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成绩数据库,考生可在5月20日后上网查询转入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