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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 林园 20日,深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和典型案例。记者采访获悉,大疆云台相机专利案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采用了“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判决方式的案件。该案在审结前,法院就发出“临时禁令”,要求侵权商品停止销售。 首创“先行判决+临时禁令” 2020年,深圳法院成功审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和具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包括全国首例采取“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的专利诉讼案。据了解,大疆公司云台相机专利于2018年12月25日获得公告授权,同时在美国、欧洲等有同族专利。该专利产品于2018年上市,后接获举报称众筹网站正在众筹的一款云台相机产品与大疆公司专利产品近似。经大疆公司调查发现,市场上存在多款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于是发起多起维权诉讼。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钟小凯介绍,大疆在几个城市发起了维权诉讼,在深圳的案件中,大疆指控飞米公司的“PALM Gimbal Camera掌上云台相机”侵犯其专利权。“我们主要考虑到涉案专利质量较高,审理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基于司法保护的效率、加大对高质量专利保护力度等因素,在侵权事实已经查明的基础上,依职权主动对停止侵权的部分先行判决。同时考虑到大疆公司专利产品属于时效性极强的更新迭代产品,被控侵权产品在大疆公司专利产品开放销售初期实施侵权行为,将直接影响大疆公司专利产品市场销售份额,给大疆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据此颁发临时禁令。”钟小凯介绍。 “先行判决”提高保护效率 据了解,法院颁布了“临时禁令”后,诉讼进行中、案件审结前,侵权商品就必须下架、不允许制造和推向市场。而相比于传统审理需长达一两年时间,“先行判决”则大大提高对专利的保护效率。 这种审理方式如何避免“误伤”?钟小凯表示,这种审判形式的适用条件是很严格的,所以,目前全国只有这一起,“首先是要法院认定侵权存在,当时,我们采取‘双轨制’来认定,即邀请了国资局专利审查员以及法院自己的技术调查官进行双重认定。由于这款产品的专利质量很高,所以法院很快就确定了侵权事实。” 钟小凯介绍,专利案件一直面临“难度大、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该案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该案发挥先行判决定纷止争,尽快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状态。目前,侵权方没有提出上诉,对临时禁令没有提出复议。该审判方式省去了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漫长诉讼阶段,避免了一些公司‘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新收案件同比增长63.3% 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显示,2020年,深圳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9661件,同比增长63.3%;审结69602件,同比增长69.74%。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深圳法院创下多个全国第一。比如,深圳率先制定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各类案件已超亿元;证据妨碍排除规则首次应用,在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中明确界定证据妨碍排除的适用条件,为证据妨碍排除的司法适用提供深圳范本;深圳还积极研究国际平行诉讼中禁诉令的适用问题,依法作出全国首宗关于中国法院具有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的裁定。 佛山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结硕果 全省首创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羊城晚报记者 张闻 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由佛山市版权局牵头,通过版权行政管理、法院、行业协会等多部门联动推出的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是广东首创、对全国也具有借鉴意义的新作法,通过调解将纠纷化解于始发状态。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20日,佛山市公布了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运行机制一年以来的“成绩单”:截至2021年4月19日,通过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进行和解的案件达4544件,所有达成和解的案件均执行完毕。与此同时,2020年佛山全市著作权纠纷一审案件较2019年下降了近14.5%,实现全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法院收案数量的首次下降。 一般只需30天完成和解 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运作过程中,佛山市版权局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提供免费调解服务,保障和解机制顺利运转;禅城区人民法院提供同类案件裁判标准缩小争议范围,对和解结果给予司法确认,增强权威性;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调解服务并一门式代办撤回立案申请、申请司法确认等结案手续,大大提高了和解成功率。 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有什么优势?成效如何?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市版调委”)主任鲁红霞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说明:2020年3月,内地音乐人陈某建对佛山9家KTV未获授权使用其歌曲提出维权诉求,该诉求涉及9个经营主体共616个音乐作品。对案例进行分析后,法院依法转交给佛山市版调委进行集中调解。 “当时还是新冠肺炎疫情初期,KTV都没有营业,忽然遇到维权诉讼,很多老板都是‘雪上加霜’。”鲁红霞回忆道,调解初期,其中一名老板情绪非常激动。调解人员立刻对他进行单独调解,对裁判标准、诉讼程序等一一说明,分析和解和诉讼的利弊。几经劝说下,该老板终于首先签订调解协议书,其他老板见状,也纷纷签字。“涉及616个作品的同类纠纷一次性全部调解完毕,这在以前根本无法想象。” “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佛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方华刚表示,相比起60—90天的诉讼时间,一门式和解机制一般只需要30天就能完成和解且免除诉讼费用。此外,由于和解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相对于诉讼,和解案件执行率高。而对于被告而言,达成和解的标的额往往比法院判的最低赔偿额下降约1/3,且能减少不良征信的影响。 “与其他人民调解任何一方随时可以‘不搭理’的心态不同,通过著作权一门式和解机制转过来的案子,双方都有了要解决问题的心理预期,这样能调解成功的概率就大大提高。”办理过成百上千宗调解案件后,鲁红霞总结出了经验。 极大缓解法院审判压力 不仅在案件和解成功率上提高明显,经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未能成功和解而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院也更容易实现快审快判,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实际上也为法院承担了不少工作。”2016年起,佛山五区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都集中到佛山禅城法院管辖。禅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刘应东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从实践来看,经过调解,控辩双方对彼此的诉求都已了如指掌,对争议的问题早已探讨过,经双方同意后,法院对答辩期的设定往往由正式诉讼的15天缩短为3—7天,庭审辩论程序大大缩短。此外,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已确认送达地址,减少了因送达困难产生的耗时。 刘应东表示,得益于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禅城法院知识法庭受理涉及著作权案件数已从2019年接近13000件降至2020年底的11000件以上,这之中,通过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未能和解成功而进入诉讼司法程序的案件,绝大部分都能实现“快审快判”,极大帮助法官提高了工作效率。 力争扩大和解适用范围 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是佛山在全省率先探索的。 方华刚表示,下一步,佛山将持续优化“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其中,佛山将力争扩大和解机制的适用范围,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以及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涉佛山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纳入适用范围,让更大范围的著作权纠纷在诉前化解。 同时,他表示,佛山也将开展多地点、多方式调解,根据群众需求灵活选择调解方式,并探索开发和解结案网络远程终端系统,使双方对证据的确认、和解协议的签署均可采用电子签名方式完成,所有资料通过终端即时提交至法院,法院根据终端传送的材料即时作出司法确认裁定,并电子签章后通过终端发回。实现和解成功后可现场完结所有程序,进一步提升一门式和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