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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布

取消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4月24日        版次:A07G    栏目:    作者:孙唯、粤考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通讯员粤考宣报道:4月23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表示要调整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实施方案,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再次强调了取消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

  办法表示,今年广东将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级以上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要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

  办法要求,要严格计划管理,各地市、院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除经省教育厅审批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异地(跨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此外,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

  办法强调,要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同时,取消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规范录取照顾政策。调整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实施方案,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开展自主招生。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珠三角9市要制定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招生时,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考招机构不得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供给有关招生学校。各市招生录取工作应于7月下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20日至25日之间开始,月底之前结束。优质学校名额分配招生单设志愿、单独投档、单独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未完成优质学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广东实验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等实验班的具体招生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通知,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由学校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