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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央行网站4月23日消息,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完成了对439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央行评级,评级结果总体稳定,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1-7级),“红区”(8-D级)高风险机构数量显著下降。 从整体上看,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1-7级),资产占比98%。评级结果在“绿区”(1-5级)的机构2089家;“黄区”(6-7级)机构1868家;“红区”(8-D级)机构442家,资产占银行业的2%。“红区”机构较上季度减少132家,较前年同期减少103家。 从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最好,农合机构风险较高。大型银行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1家,3级的8家,4级的3家,7级的1家,24家大型银行资产占比71%。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5%、74%的机构分布于1-5级,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次之,有72%的机构分布于1-5级,但也有12%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资产占全部城商行的4%);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85家和127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8%、10%。 从地区分布来看,各地区风险状况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浙江、江苏、福建、江西等地无高风险机构或数量较少,“绿区”机构占比均超过60%。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西等省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对于央行评级结果运用,央行称,基于评级结果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增强风险防控主动性。人民银行采取“一对一”通报、约谈高管、下发风险提示函和评级意见书等多种早期纠正措施,增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央行履职过程中充分应用评级结果,提升政策精准性。人民银行在核定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核准金融机构发债、开展宏观审慎评估(MPA)、审批再贷款授信额度、国库现金管理招标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央行评级结果,切实发挥央行评级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的作用。 (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