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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统筹公民同招 履行控辍保学责任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4月27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蒋隽

    

  羊城晚报记者 蒋隽

  

  4月26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政策解读。文件规定统筹公民同招,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

  市教育局介绍,《指导意见》包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等四个附件。明确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小学招生、初中招生、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

  据介绍,《指导意见》基本延续广州市现行政策,仅是对两份文件(即穗教规字〔2018〕3号文和穗教规字〔2020〕1号文)进行梳理整合,未做较大调整。

  《指导意见》仅在部分细节作微调和完善。其中,在“总体要求”部分适度增加招生工作原则性要求。包括:统筹公民同招;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等;根据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广州市实际,在公办小学招生部分明确: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减少;优先发展公办义务教育;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和加强学籍管理等。另外,对“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予以完善,将“面试、人机对话”“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国际课程班”等与招生相关行为,以及“通过设置奖学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纳入负面清单范畴。

  

  热点问答

  

  问:如果派中的民办学校学费较高,对家庭经济有点压力,可以选择放弃吗?放弃学位后,孩子还可以去哪里申请就学?

  广州市教育局:家长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务必要事先了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根据孩子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

  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广州市户籍学生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可以到属地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公办学位。请家长留意,统筹的学位不一定是原电脑派位或者对口直升学校的学位。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可以按当地区指引或规定申请入学,包括积分入学,或者参加民办学校补录等。

  问:实行“租购同权”是否意味着租房就可以让孩子入读对口地段小学?

  广州市教育局:“租购同权”在教育公共服务方面,是指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而不是指保障入读地段对口学校。对于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当地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由实际租住地所在区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的,由各区结合实际按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