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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集中开展“八大专项行动”,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

对接琼湘等环粤省份实现户口迁移等跨省办理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4月28日        版次:A01G    栏目:今天消息    作者:张璐瑶、粤公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粤公宣报道:今天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省公安厅自27日起至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任务结束,将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突出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八大专项行动”,全力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介绍,“八大专项行动”包括“三个打击”“三个整治”“两项活动”。

  在打击方面,为牢牢守稳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广东公安集中开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广东公安集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将打击的矛头重点对准网络贷款诈骗、网络兼职刷单诈骗、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网络交友诈骗和虚假网络投资平台、网络赌博平台,开展全链条打击,确保6月底前实现案件、警情“双下降”工作目标。

  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集中开展打击突出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广东公安开展“三个整治”: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集中开展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守好重点部位、消除重点隐患,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管措施,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畅通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全力创建良好交通安全环境;紧盯执法突出问题和办案关键环节,通过集中开展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此外,广东公安还开展“两项活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开设“厅、局长信箱”,推出无证(证件、证明)办事、“跨省通办”、老年人优质政务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新举措;集中开展“学党史、严党纪、铸警魂”专项活动。

  

  5月1日起设立“厅长信箱”

  

  广东省公安厅将于2021年5月1日起,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利用省公安厅自有媒体,在互联网平台设立“厅长信箱”。广大群众可通过平台、网站、微信、微博等,随时随地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公安局网络平台也将参照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模式,加快设立“局长信箱”。省公安厅和各地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将亲自批阅来信,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回复。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厅长信箱”不直接受理报案,不接受紧急报警求助,当公民遭受不法侵害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服务热线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支持深圳汕尾试点开展无证办事

  

  在推进无证(证件、证明)办事方面,省公安厅支持深圳、汕尾两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公安政务服务无证(证件、证明)办事,推动今年122项高频事项202个证件(证明)不再需企业、群众提供纸质材料;积极推动广东出台电子证照相关场景管理应用规定,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在公安业务办理等场景的深化应用。

  此外,全面实施老年人办理公安业务“优先办”“上门办”“委托办”“多方办”“纸质办”等服务;升级改造“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增加“关怀模式”“长辈模式”。

  推进重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对接海南、湖南等环粤省份公安机关,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开具户籍证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新生儿出生登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等8项高频事项跨省办理,12月底前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辖区外转移登记”“变更考试地”等3项重点事项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