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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布多宗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夸大信息虚假宣传是主要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5月07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余宝珠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记者6日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公布了多宗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通过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

  从公布的典型案例上看,夸大信息或者虚假宣传成了违法广告的主要问题。以东莞索能尔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为例,当事人在淘宝网店销售的呼吸器标有“过滤效果达到N95标准”“经试验测试,换一次滤芯可使用500小时”“有效隔离过滤99.99的包含冠状病毒等”“本呼吸器符合N95级过滤效果”的广告内容,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8000元罚款。

  因滥用“限时0元领取”等虚假广告内容,科朗通信(东莞)有限公司被处以23200元罚款。据介绍,当事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网络广告和印刷宣传单张的方式为其代理的中国移动物联卡发布“限时0元领取高速4G/5G流量卡,数量有限先到先得……”等虚假广告内容,同时,通过印刷宣传单张的方式为其代理的中国联通物联卡发布“5G在手!流量我有!不限APP!全国通用……”等虚假广告内容。

  明明脂肪含量不低,却打着“低脂”旗号,东莞市嘉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处以6000元罚款。据介绍,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嘉音食品专营店”销售品名为“肉松烘焙专用材料寿司面包青团辅食配料罐装金丝鸡肉松”的商品页面上对外宣传“低脂”的广告内容。根据该商品的营养标签显示脂肪每100克为12.4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关于“低脂”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