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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百场庭审直播”启动,广东首例“好意同乘”案二审直播——

他人免费搭顺风车出事 车主需担责几成?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5月19日        版次:A06    栏目:    作者:董柳、张远平、陈明蔚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张远平、陈明蔚报道:18日,广东首例“好意同乘”案二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羊城派等13家网络平台同步直播,180多万网民在线观看——广东法院“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拉开序幕。

  

  是否“好意同乘”将择期宣判

  

  2019年12月1日凌晨,梁某驾驶车辆无偿搭乘戚某,行驶中撞到路中的石块,车辆失控撞向路边灯柱,发生交通事故,戚某受伤造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戚某诉至法院,要求梁某及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19万余元。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梁某驾驶车辆搭乘原告戚某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属于无偿搭乘,且不存在无证驾驶、醉驾等重大过失或故意,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应相应减轻赔偿责任。戚某未系安全带,自身存在过错,公路管养中心未及时发现并清理公路上的障碍物,未尽到相应管理和保障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判令梁某承担50%的责任,从化区公路管养中心承担20%的责任,戚某自负30%的责任。一审判决后,戚某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当天,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就梁某是否属于“好意同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等争议焦点问题展开了近1个小时辩论。此案将择期宣判。

  

  民法典庭审直播陆续有来

  

  同一天,还有2宗民法典实施案件网络直播:广州白云法院审理的黄某诉广州某文化传播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佛山高明法院审理的胡某诉高明某机械公司、高明供电局身体权纠纷案。

  另据了解,本月内,广东法院共有9场民法典实施案件庭审直播,案件涉及交通事故、虚假广告宣传、商铺租赁、不当得利、公园游乐设施管理者责任、返还占用车位等内容。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以“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活动为契机,推动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