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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144个涉疫重点场所或小区

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接者的市民务必主动报告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6月08日        版次:A05G    栏目:今天消息    作者:林清清、穗卫健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清清、通讯员穗卫健宣报道:今天凌晨,广州市卫健委发布《关于近期新冠病毒感染者涉及的重点场所或小区的通报》,通报了144个涉疫重点场所或小区。

  通报称:5月21日至6月6日24时,广州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98例境内感染者(84例确诊、14例无症状)。目前,所有感染者均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上述感染者涉及的场所或小区,均由疾控部门进行了严格的终末消毒(涉及的有关场所或小区名单附后)。

  通报表示,广州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每位市民群众都不是旁观者。广州市卫健委呼吁广大市民,凡是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市民朋友,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报告情况,立即前往就近检测点检测核酸,并且需要在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下简称“流调”)工作。

  广州市卫健委提醒,流调是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公民有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向流调人员提供真实、详细信息。不配合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将负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如果有关个人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检查、隔离治疗等措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予以罚款至拘留的治安处罚,而性质严重,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还应依《刑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