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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出台

将分类分级帮扶1127个乡镇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6月25日        版次:A07G    栏目:    作者:许悦、粤农轩

  羊城晚报记者 许悦  通讯员 粤农轩

  

  24日,广东召开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域全覆盖推进全省1127个乡镇、近两万个行政村全面振兴。会上,《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发布,作为广东开展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施工图”,《方案》指出,力争到2022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取得显著成效;到2027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镇村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到2035年,全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总体实现,乡村基本实现现代化。

  

  将以三种模式开展帮扶

  

  据悉,广东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创新性部署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传承延续定点帮扶、对口帮扶和社会帮扶经验做法,完善结对帮扶关系,突出组团“一对一”结对帮扶;拓展帮扶领域,突出全域全覆盖帮扶;健全帮扶机制,突出帮镇扶村带户;优化帮扶方式,突出工作队驻镇,从过去“驻村帮扶”向“驻镇帮镇扶村”转变,将帮扶对象单元由行政村上提一级到乡镇,发挥乡镇上连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加快县乡村统筹发展。

  《方案》明确,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广东将开展驻镇帮扶、分类分级帮扶、组团帮扶,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即组建驻镇帮扶工作队,协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驻镇帮扶,原则上每个工作队不少于5人、每3年轮换一次。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总结运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第一书记的重要经验,明确驻镇帮扶单位要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红色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重点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兼任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与驻镇帮扶工作机制、资源、力量等有机衔接起来,并建立党建共建机制,在驻镇帮扶单位之间、驻镇单位与所驻乡镇党委之间、乡镇党委与所驻村党组织之间开展党建共建活动,推动更加有力地综合统筹镇、村两级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施分类分级帮扶,即将全省1127个乡镇分为三类。第一类重点帮扶镇,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综合实力较弱的乡镇共600个,分为省直单位和中直驻粤单位、珠三角6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属地市直属单位三个层级开展帮扶。在重点帮扶镇比例安排上,向省际边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老区苏区所辖乡镇倾斜。第二类巩固提升镇,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综合实力相对较强的乡镇共301个,由属地县(市、区)自行组团帮扶。第三类先行示范镇,即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7市的226个乡镇和各地下辖行政村的街道,由属地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强镇兴村。

  实施组团结对帮扶,即整合强化帮扶力量,采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人员、志愿者、金融助理”模式组团结对帮扶。

  

  建立健全人才帮扶机制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人才帮扶机制,省级层面统一部署,为每个驻镇帮扶工作队各选配1名以上农村科技特派员、1-2名“三支一扶”人员、2-3名高校毕业生志愿者、1名金融助理。其中,每个驻镇工作队选配1名金融助理参与,是这次组团的一大特点,目的是发挥金融杠杆作用,鼓励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各类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方案》明确,2021-2025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和肇庆市所辖901个乡镇按平均每个乡镇每年2000万元的标准筹集资金,作为帮镇扶村主要资金保障。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富民兴村产业等。同时,明确土地出让收入、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要优先支持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