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记者21日获悉,为提高二手车流转效率,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便市民车辆更新,深圳市交通局起草了《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周转指标如何配置?征求意见稿规定,经市商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调控中心核实,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二手车经销商可以向调控中心申请配置周转指标额度。周转指标额度配置周期为一年。调控中心以二手车经销商上一年度二手车交易量为基准配置周转指标额度,最高不超过基准的10% 。调控中心可会同商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对周转指标额度的数量和配置周期进行调整。 二手车经销商与原车辆所有人签订购车协议完成小汽车收购,通过二手车周转指标申请系统上传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相关牌证、购车协议及原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申请使用周转指标。所购车辆符合办法规定,且二手车经销商尚有未使用的周转指标额度时,由调控中心发放周转指标。 周转二手小汽车应在固定经营场所内静态存放并接受管理。周转二手小汽车除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办理转移登记、销售试驾、维修需要外,其他情形不得上路行驶。 市商务部门负责建立周转二手小汽车出入固定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定期对周转二手小汽车定点存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按规定要求定点存放或者违规上路行驶的行为,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通报调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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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小汽车交易拟配置周转指标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7月22日
版次: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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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