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美观,延续历史传统风貌 |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近日,佛山市就《佛山市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认定方案》(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对于获得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称号的,佛山市级财政将安排资金给予奖励。 在规划布局上,《方案》指出,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应位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商业中心范围,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纯步行长度不少于500米,占地面积不少于50公顷;综合型商圈(步行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专业型商圈(步行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建筑应体现地域和人文特色,与街区定位和经营风格协调一致;建筑立面美观,历史建筑保护措施得当,延续历史传统风貌;有体现城市商业形象的地标性商业建筑。 在功能品质上,综合型商圈有不少于20个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立门店或专柜数量;街区内品牌高端,有建筑面积1000(含)平方米以上的品牌旗舰店、总店或展示服务中心。专业型商圈文化体验类业态独立门店数量占比不少于30%;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地方特色美食、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等门店;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立品牌店。 《方案》要求,市级示范商圈每年街区要统一举办购物节、美食节、时装周、戏剧节、音乐节、大型巡演、大型展览、民俗节等特色主题活动。 根据《方案》,对于获得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称号的,佛山市级财政将安排资金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