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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

穗深珠七家公立医疗机构拟招12名港澳中医师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8月31日        版次:A04    栏目:    作者:张华、粤卫信

  羊城晚报记者 张华 通讯员 粤卫信

  

  8月30日,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通报会暨工作部署会在广州召开。会议首次对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的相关待遇进行明确,同时会上还通报,首批招聘的12名港澳中医师将在广州、深圳、珠海3个城市的共7家中医医疗机构执业。各试点机构于8月31日前在7家医院的官方网站公布招聘公告,9月20日前完成报名,9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10月15日前完成考核录用并公布。

  

  首批试点拟招录12人

  

  据会议通报,首批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的机构为广东省内中医医疗服务技术能力强、专科特色优势领先,方便香港、澳门中医师来粤的广州、深圳、珠海3个城市共7家中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省中医院(含珠海院区)、省第二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首批试点计划招录12名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

  据会议通报,此次招聘面向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要求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符合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允许具有在香港、澳门合法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执业证明等赴内地开展行医的条件。同时,要求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爱国爱港爱澳,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实行机构内同等待遇

  

  来粤执业,港澳中医师的待遇问题是关注的热点。会议指出,关于聘用待遇,此次试点明确经考核录用的,其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职称考评等实行机构内同等待遇。对于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申请参加职称晋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港澳中医师入职后,机构将按照机构内职工的缴纳标准,为入职人员购买“五险”。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购买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养老保险在购买后,其缴费年限可以累积,并在内地各省市转移缴费记录。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内地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会议还要求,港澳中医师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期间,各试点单位要做好港澳医师依法执业和医疗安全的相关保障工作,根据职业发展和岗位需要为港澳中医师提供培训,以适应岗位需要,促进交流。鼓励参加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参加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加在职攻读学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指出,开展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是携手港澳同题共答高质量发展试卷,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全省中医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推进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