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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今起正式施行

行善者求职求助可享优先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9月01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符畅、廖培金

  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畅、通讯员廖培金报道:9月1日起,《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据悉,《条例》首次将“创建慈善之城”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为广州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支持成立社会监督机构

  

  2017年,广州市创新提出创建“慈善之城”,着力打造“人人慈善为人人”的广州慈善发展样本。2016年以来,广州市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暨“羊城慈善为民”行动共筹集款物29.86亿元,慈善捐赠和慈善活动的年增长率都超过10%,慈善信息公开达标率100%,广州城市“爱心GDP”指数跃居全国第二。《条例》首次将“创建慈善之城”以立法的形式确定。

  同时,《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成立慈善行业社会监督机构。民政部门应当为慈善行业社会监督机构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指导。这是慈善行业社会监督机构在全国各地的慈善条例中首次出现。

  据悉,2013年6月,广州成立全国第一家慈善组织第三方社会监督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推动广州市慈善组织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提升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慈善正能量起到重要作用,对全国的慈善组织引入第三方社会监督具有启迪意义。

  

  打造线上线下慈善平台

  

  《条例》规定,鼓励发展互联网慈善,支持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与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发、运营具有慈善需求、慈善项目、个人求助等综合信息发布、推介、转载功能的公开募捐网络平台。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在互联网慈善中的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一方面,打造“广益联募”平台,入选为民政部首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目前超过393家公益慈善组织入驻,累计筹款超5.1亿元。另一方面,搭建珠珠慈善医疗救助平台,整合政府、公益慈善组织、媒体、医院、社会的资源,为大病患者提供综合性医疗救助服务,共为1万余人进行指引咨询、社工转介、基金会申请等服务。同时上线广州公益“时间银行”,打造集志愿服务发布、志愿服务时数记录、志愿服务积分存储、积分捐赠和兑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培育壮大社区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力量,推进“初老服务老老”体系建设,目前注册志愿者超过21万名,累计志愿服务时数超139万小时,服务人数超1617万人次。

  此次立法还将近几年广州大力发展的线下平台慈善空间创新探索吸纳进来,《条例》规定:鼓励会展场所、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机场、地铁、公园、商场等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地和其他便利,并减免相关费用。据悉,2020年广州创建首批10个慈善空间,截至今年7月,共创建慈善空间32个。

  

  鼓励优先聘用“慈善人”

  

  在鼓励全员参与慈善方面,《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要求慈善组织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荣誉徽标,在全社会营造行善光荣的良好氛围。同时,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制度,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信息进行记录。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慈善行为记录的应聘者。对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个人,其本人或者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提出救助申请的,慈善组织和开展慈善活动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予以救助。

  《条例》还明确,将每年9月设立为“羊城慈善月”,以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培育公众慈善意识,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参与度,营造全城浓厚慈善氛围。

  此外,《条例》提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等单位合作,采取在社区依法设立慈善捐赠站点和社区慈善基金、组织社区居民参与互助互济活动等方式,开展社区慈善活动。

  据悉,截至目前,广州市共设立社区慈善基金417个,筹款总额超2673.18万元。全市设立社区慈善捐赠站点203个,鼓励社区居民通过捐献时间、知识、技能、体力、财力等方式参加所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