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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国标终结“过度包装”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9月10日        版次:A10G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江德斌

  

  □江德斌

  

  拒绝“里三层、外三层”,限制过度包装迎来新国标。不少消费者反映,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还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情况,超出了包装本身的基本功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9月9日人民日报)

  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由来已久,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可见,我国商品过度包装现象较为普遍,过度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有鉴于此,新国标对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我们期待在新国标实施后,发挥终结“过度包装”的作用。

  时下,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经常遇到重重叠叠的畸形包装情况,主要体现为包装层数过多、材质豪华、体积过大等,外包装看上去精美高档,然而并不实用。而且,由于这些包装为了突出商品特色,大都采取特别设计、特殊材质,导致商品成本大幅增加,又没有实际用处,有效回收率非常低,往往只能丢弃掉,形成严重的资源浪费,与勤俭节约、绿色环保的时代潮流相悖。

  为遏制商品过度包装,新国标严格细化包装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让消费者更容易辨识是否属于过度包装。比如新国标规定,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那么只要相关商品的包装层数超过规定数字,就可以判定为“过度包装”。

  新国标留了两年的过渡期,让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有足够时间消化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以避免浪费存量包装。按照规定,在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和化妆品。因此,相关企业应转变思维,抓紧时间,在过渡期内消化掉存量包装和商品,尽快设计出符合新国标的包装方案,与“过度包装”概念作别。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选择依据,主要是基于品质,包装是多余之物,过度包装无益于品质的增益,反而会增加消费负担,如同画蛇添足。而且,从社会文明的发展历程看,随着大众的环保意识逐渐觉醒,商品的过度包装也会遭到市场抛弃。因此,在我国大力倡导发展绿色经济,努力达成“双碳”目标之际,消费者也要履行义务和责任,主动拒绝过度包装,以形成市场合力,倒逼企业加快改变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