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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广济桥 羊城晚报记者 宋金峪 梁喻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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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古城的牌坊街 |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宙辉 文艺(署名除外) 2019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公布了首批试点单位。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些试点单位的文物保护利用状况如何? 近日,羊城晚报记者实地走访了位于珠三角以及粤东粤西粤北的各个示范区。所到之处,数量众多的文物得到悉心保护,更有越来越多的文物得到合理利用,各个示范区正在打造各具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样本。 创建示范区保护利用文物 “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文化遗产。”“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 “充分保护、利用和挖掘我省现有文物资源,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是近年来广东文物工作者的重点工作之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该厅于2019年启动广东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县级行政区划,以县级人民政府为建设主体,自愿申请、自主创建。 2019年5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首批试点单位,包括潮州市湘桥区、汕头市金平区、韶关市南雄市、江门市开平市、云浮市郁南县等5个示范区。 首批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创建目标是:到2022年,由各相关地级市文化文物行政部门指导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托其丰富的文物资源,发挥优势,创出特色,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使区域内的所有文物都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初步建成地域特色鲜明、文旅深度融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首批示范区创建初见成效 近年来,广东加大了对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支持与经费投入。据统计,仅是省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就已累计投入1200多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此外,各级地方政府更是安排了数额不菲的资金。其中,自2017年开始,汕头的小公园开埠区开始进行两期修复改造工程,首期、二期工程总投资约13.55亿元;开平共争取了各类资金3700多万元专项用于碉楼的修缮和环境整治。 近日,记者在首批5个示范区看到:潮州古城得到有效保护,不少居民回归古城,“烟火味”日益浓厚;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旧如旧”,各类博物馆陆续开放,省内外游客纷纷前来“打卡”;开平碉楼与村落文化遗产走出活化利用新路子,体验碉楼文化、乡愁成为当地旅游特色;郁南兰寨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南江传统文化特色小镇,助力乡村振兴;南雄利用珠玑古巷等历史资源,挖掘姓氏文化、红色文化内涵,相关研学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各个示范区的创建成效初现。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荐文物保护利用做得较好的示范区,参加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