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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婚假”与婚育友好型社会不匹配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09月28日        版次:A14G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然 玉

  □然 玉

  

  近期多位网民在有关平台留言,“天津婚假只有3天,回家举行婚礼一来一回刚够路上奔波,还不算需要筹备的时间。请延长婚假,也是响应国家三孩政策的最有力的配套支持措施。”“如果是两个不同地方的外地人结婚,请问3天够干什么呢?”针对网民关于“延长天津婚假产假作为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回复称,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9月27日澎湃新闻)

  “婚假3天只够路上奔波”,天津人民一顿吐槽抱怨,当地有关部门也算是从善如流、迅速回应,承诺“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事已至此,收场不错,原本已告一段落。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经网友一波接力现身说法,人们忽然发现,各地婚假规定实在是“大不相同”“大有门道”。有些省份婚假长达30天之久,而不少地方和天津一样,婚假只有短短3天。如此天差地别,也难怪有那么多人忿忿不平了。

  需要厘清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这一条款,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原则性的最低标准,而绝不是强制的、统一的规定。事实上,在职工婚育福利方面,国家层面是赋予了地方极大的立法权的。在此种大的框架下,一些省份在权限范围内,做出了一系列“自选动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其最直观的体现,就是许多地方远超国标的婚假、生育假、陪产假时长。

  同样是婚假,差距咋就这么大?其实,在几年前,就有此“灵魂之问”。而至今日,婚假时间的地域鸿沟,并未有明显的改变。当然,不能说某地婚假只有3天,就是当地职能部门不作为、不担当。很多时候,一省婚假制度的设计,是根据经济发展特征、劳动力结构、用工成本及市场竞争力等各种因素综合决定的。毋庸讳言的是,以往在这一决策框架内,职工本人的意愿以及对婚育本身的激励,并不占据太多权重——这作为一种“历史遗留”,在今天已显得不合时宜。

  众所周知,公共治理具备强烈的惯性和路径依赖,即过去如何现在也是如何。这样一种思维,体现在婚假安排上,就愈发凸显出了一种错配。在结婚率、生育率连年走低的大背景下,鼓励生育已成自上而下的共识。置于构建婚育友好型社会的时代大叙事之下审视,“短短3天的婚假”是非常不友好的。之于此,天津的案例,可堪镜鉴。时移世易,各地还是应该主动求变、释出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