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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新一版市级河湖长名单

市领导担任多个水系河湖长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0月22日        版次:A09G    栏目:    作者:梁怿韬、赵雪峰

     珠江广州河段 梁怿韬 摄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通讯员赵雪峰报道:10月21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该办已印发新一版市级河湖长名单。根据该名单,包括市委书记和市长在内的多名广州市党政领导,将担任多个水系的市级河湖长。

  根据最新广州市级河湖长名单,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为广州市第一总河长;他同时担任珠江广州河段(珠江前航道、珠江后航道、珠江西航道、珠江黄埔航道)、广州大学城内13条河涌的市级河长,以及海珠湖的市级湖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温国辉为广州市总河长;他同时担任北江沙湾水道(陈村水道-莲花山水道)、车陂涌(龙洞水库溢流堰-车陂涌涌口)的市级河长,以及龙洞水库的市级湖长。包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多名市委常委和多名副市长在内的广州市领导,分别任不同水系的市级流域长、市级河长、市级湖长等职务。

  根据今年7月印发的最新版《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市级河长每季度需巡责任河湖不少于1次。各级河长原则上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里程不少于1公里。各级河长在巡查河湖时,原则上应开启河长APP实时记录巡河轨迹,上报河湖问题;因信号等客观原因无法在河长APP实时上传巡查记录,可使用河长APP提供的“草稿箱”功能留存巡查记录,待信号恢复后再上传记录,实现离线巡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实现以上操作的,可通过“巡河多样化”功能上传纸质巡查记录。河长巡查一般由河长本人执行。河长确因工作繁忙无法按规定巡查河湖的,可委托河长助理落实巡查。河长助理应熟悉掌握责任河湖情况、河长巡查内容、巡查记录问题处理等巡查要求;使用委托河长本人的账号登录河长APP,在线记录巡查情况、处理河湖问题;在巡查结束当天,向委托河长报告巡查情况。

  广州市河长办称,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2021年至今,13名市级河长累计巡河66次,全市河长巡河38.4万次。下一步,广州将努力实现黑臭水体治理由水污染治理为主向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