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 受访者供图 |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五十年国际风云,半世纪中国身影。10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日。五十年来,中国在联合国的舞台上给世界带来了哪些改变?当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联合国面临的挑战有哪些,世界对中国的期待是什么? 日前,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接受羊城晚报专访。黄惠康从事外交工作30余年,曾任中国驻马来西亚特命全权大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等职,曾多次作为中国代表出席联合国大会、宪章特委会、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等联合国机构的届会及联合国主持下的多边条约谈判。 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 确立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大国地位 羊城晚报:您怎样看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历史意义? 黄惠康:中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是联合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对世界格局演变影响巨大。从这天开始,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开始了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外交工作。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为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影响深远。 进而言之,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里程碑。它确立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大国地位,宣告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华遏制、孤立和封锁政策的彻底失败,显示了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战胜强权政治和霸权行径的胜利。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东方大国以崭新的姿态走进了联合国舞台的中央,使联合国更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而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特别是安全理事会有了自己可以仰仗的正义力量。 它还开启了中国与世界关系新的历史篇章,联合国成为中国了解世界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中国对外交往由此进入全面参与的新阶段。 羊城晚报: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对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作出了哪些贡献? 黄惠康:这是中国对人类进步事业所作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联合国的首要宗旨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中国外交一向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高度契合。在长期实践中,中国提出并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确立并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向世界做出了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的庄严承诺,强调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通过争取国际和平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维护促进世界和平;中国坚持妥善处理同有关国家的分歧和摩擦,在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努力维护周边睦邻友好关系和地区和平稳定大局;中国坚持在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坚持劝和促谈,为通过对话谈判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做出不懈努力。 在国际关系中,中国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共同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强调要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在实践中,中国竭力加强国际互信与安全合作。迄今,中国参加了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向苏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亚等国家和地区派出维和人员(军事人员、警察和民事官员)5万余人次,21位中国军人和警察牺牲在维和一线。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维和出兵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第二大维和摊款国。目前,仍有2000多名中国维和人员在8个任务区执行维和任务。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在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框架下加强合作,打击一切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和毒品犯罪。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为国际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 羊城晚报:这50年来,中国在联合国舞台上的外交理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黄惠康:从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到推动达成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从全面依法治国到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再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决议……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与时俱进提出和践行了一系列新的外交理念和全球治理方案。 1974年,邓小平同志在第六届特别联大上强调,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之后,邓小平更是明确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 时光衍进,庄严的联合国讲台,一次又一次见证着中国在国际社会倡导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不懈努力。2000年,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江泽民重申,只有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严格遵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世界各国才能真正和睦相处。2009年,胡锦涛在联合国提出“四用主张”,即:用更广阔的视野审视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用更全面的观点看待发展,促进共同繁荣;用更开放的态度开展合作,推动互利共赢;用更宽广的胸襟相互包容,实现和谐共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新时代的延续和创造性发展。在2015年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峰会和2020年纪念联合国成立75周年峰会等一系列重要场合中,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之问,习近平站在历史高度,把握时代脉搏,面向人类未来,明确给出了中国方案,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 羊城晚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国际社会产生了哪些影响? 黄惠康: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核心和精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展现出中国领导人面向未来的长远眼光、博大胸襟和历史担当,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面旗帜。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人类社会向何处去提出了新的价值追求和前进方向,即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五大方面入手,通过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和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包容开放、清洁美丽的世界。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大小战争劫难,人类共同的迫切愿望是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然而,这一任务远未完成,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上述目标的实现。 与此同时,在国际层面,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一些重要的双边政治宣言(如2018年6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2018年9月中非合作论坛《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以及联合国决议中,正在向逐步形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方向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为国际法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当下,各国在深海、极地、外空和网络等有形或无形“新疆域”的活动,急需国际法的规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将为破解国际立法难题注入新动能,为推动全球治理提供可行方案。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国际社会也将更加深入地思考如何通过规则、制度,为实现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共同愿景提供有力支撑。 带头做国际法治维护者 中国已缔结2.5万项双边条约 羊城晚报:这50年来,中国在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方面作出了哪些贡献? 黄惠康: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法和国际法治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在新中国诞生至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前的22年间,由于东西方冷战,中国长期受到西方的敌视、孤立、制裁和打压,被阻隔在国际治理和国际法体系之外。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中国逐步融入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国际法律体系,并开始全方位参与多边国际规则制定,坚定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直至登高引领全球治理变革。 重返之初(1971-1981年),中国政府加入了一大批在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前缔结的重要“造法性”多边条约,总数超过了100个,是恢复席位前22年加入多边条约总数的近15倍,大大促进了这些多边条约的全球普遍适用和国际关系法治化进程。 上世纪80年代起,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多边法律外交也由此进入了全方位深度参与的新时期。迄今,中国参加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缔结了25000多项双边条约,加入了617项多边公约(含公约修正案),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影响力和贡献显著增强。 一个鲜明的对比是,美国迄今未批准或签署、批准后又退出的重要造法性国际公约数以十计,如《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巴塞尔公约》《京都议定书》《武器贸易条约》《巴黎协定》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重要人权公约。而被美方不时指责为“无视”国际法的中国,却批准或加入并认真履行了所有上述公约。 推动国际秩序由“变”到“治”,唯一有效路径是走国际法治之路。为此,中国强调要建设一个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法治世界。各国关系和利益只能以制度和规则加以协调,不能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大国应该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重信守诺,不搞例外主义,以法治之名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国际和平稳定。 针对联合国安理会改革 中国持积极赞成谨慎稳步推进态度 羊城晚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改革话题引起了许多讨论和争议,中国的立场是什么? 黄惠康: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核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的基石。联合国会员国依联合国宪章把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主要责任授予安理会,并同意安理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的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中国坚定地支持集体安全的理念,支持联合国集体安全体系的有效运作。 “大国一致”原则从一开始就被设想为联合国建立和有效运作的基础。宪章在联合国的组织结构、安理会的组织、职权、表决程序、过渡安全办法以及宪章的批准、修正等问题上,使“大国一致”原则具体化和法律化,其中包括:安理会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中法苏英美“五大国”在安理会拥有常任席位,并在非程序性事项上享有“否决权”;宪章的批准和修订,必须经各常任理事国的同意。正如时任苏联外长莫洛托夫所指出的,联合国组织基本的和原则的要素就是“否决权”。拒绝“大国一致”的原则实际上等于取消联合国机构,因为这一原则乃是联合国的基础。 从1995年开始,安理会改革成为热议话题。但对于如何改革,争议很大,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具体问题, 即安理会的扩大和“否决权”的废存或限用问题。目前,急于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几个国家结盟,打算以抱团的方式闯关,但遭遇不小阻力, 它们提出的方案并未得到联合国广大成员国的理解和支持。 2005年是安理会改革讨论最热烈的一年。时任秘书长安南提出了两个方案,旨在增加没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或可以连选连任的非常任理事国数量。但终因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协议。 安理会改革关系到大国的重新定位和国际格局的调整,重要而复杂。中国对安理会改革持积极赞成和谨慎稳步推进的态度。首先,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联合国会员国的不断增加,广大会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要求扩大安理会的呼声逐年增高,中国赞成在适当时候适当扩大安理会的组成。其次,扩大安理会组成应遵循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充分顾及地域公平分配原则,使安理会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合理、有效地处理重大国际问题。再次,扩大安理会组成应综合、全面地考虑,确保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平衡及各地区之间的平衡。最后,安理会改革应着眼于加强而不影响联合国现有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机制。中国不赞成增加新的拥有“否决权”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的主张和立场在联合国得到了广泛支持,为安理会的改革提供了方向。 关于宪章赋予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中方认为,“否决权”的产生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进步性,现在依然是联合国生存的基础和支柱,是大国矛盾的缓冲器。没有“否决权”就不会有联合国,因此“否决权”不能取消,但可加以适当限制,以减少其消极作用。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改革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联合国宪章的任何修改都拥有法律上的最终批准权。因此,缺乏中国支持的任何改革方案都不可能获得通过。 应对当前面临的国际挑战 中国方案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羊城晚报:中国在联合国舞台上发挥大国担当作用过程中,有没有自己的亲疏喜好? 黄惠康: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联合国舞台上,始终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正确义利观,在国际关系中奉行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一员的国际关系民主化原则,按照事务本身的是非曲直行事,并不像某些大国,有基于意识形态和同盟关系而起的特殊亲疏喜好。如果说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有什么特色,那就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和以公平正义为导向的行为准则。 中国始终坚信,世界多极化向前推进的态势不会改变,经济全球化进程不会改变,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不会改变,国际体系变革方向不会改变,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没有过时,单边霸凌主义逆世界潮流而动不可能成功。任何国家自恃强大、迷信武力、谋求霸权、推行扩张政策,注定要失败。制造借口侵犯他国主权、干涉他国内政,终将自食其果。不顾当代世界丰富多彩的客观实际,企图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念强加于人,动辄以孤立、制裁相威胁,这种霸道行为只能以损人开始以害己告终。凭借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把自己的发展建立在他国贫困落后的基础上,是不得人心的。企图包揽世界事务,主宰别国人民命运的做法,越来越行不通了。 中国不仅是这么说的,更是这样做的。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共15次行使宪章赋予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比如在叙利亚问题上,中国先后7次在安理会相关决议草案的投票中动用“否决权”,以避免美西方粗暴干涉他国内政导致的伊拉克、利比亚式悲剧重演。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中坚守公平正义,首先要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这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全球治理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次要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变革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使联合国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利益和意愿。为此,要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最后,还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重要努力方向。 羊城晚报:当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联合国面临的挑战有哪些?世界对中国的期待是什么? 黄惠康:76年前,为避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我们的先辈以远见卓识,开启了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多边主义合作新时代。76年来,联合国经受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为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在创立76年之际,联合国乃至整个多边主义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再次走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 一方面,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交织,恐怖主义、难民危机、网络安全、气候变化、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全球治理“赤字”加剧,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日益增多。当下正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向人类敲响了警钟。大变局呼唤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创始者们的初衷,加强多边主义,共创美好未来。另一方面,昔日全球化的主要领军国家丧失了继续推动全球化的动力,民粹主义思潮暗流涌动,片面追求国家利益的单边主义外交政策肆意横行,强权即公理的霸凌主义“政治病毒”快速蔓延扩散。这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最大威胁,其影响是破坏性的和全方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冷战后形成的以相对稳定的美俄、美中和美欧双边关系和美中俄、美俄欧三边关系为机轴的大国协作关系陷入困局,大国关系中的合作面明显下降,竞争面明显上升。世界被美国拖入“新冷战”的风险在加剧。二是,以世贸组织规则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遭受重创,严重影响世界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给全球经济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三是,以美俄核裁军条约为基础的国际军控体系遭受重创,严重影响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加剧紧张和不信任,引发新一轮核军备竞赛的危险大大增加,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不安全和不稳定。四是,以联合国安理会为核心的集体安全体制受到新的严重冲击。安理会再次成为大国外交博弈的主战场,“否决权”被频频使用,严重影响安理会履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职责。五是,以世卫组织为中心的国际公共卫生危机应对机制面临严峻挑战,严重影响全球应对新冠疫情的努力,美国人民也深受其害。 乱而思治,危而望安。大变局之下,各国都在探索世界未来发展方向,中国的方案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将继续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制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积极倡导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坚定反对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努力推动国际法的平等统一适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法治的践行者,和世界各国一道,为促进全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