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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国家提出9种方法 “手把手”教你带好娃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0月26日        版次:A02G    栏目:羊晚政见    作者:丰西西

  羊城晚报记者 丰西西

  

  2022年1月1日起,带娃这件传统“家事”将从法律层面上升为国家“大事”。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向广大父母提出了5个要求、6条指引,并贴心地提出了9种家庭教育方法。

  

  明确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有的父母其实并不知道怎么带孩子,有的家长又陷入“鸡娃”的“内卷”中,还有父母依然信奉“不打不成才”。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就明确,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五点: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

  第十六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并列出了六条指引:(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携手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如何更好进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笔者认为,家长要担负起孩子家庭教育的责任,社会各界也需要对家庭教育予以更多的支持,并发挥出更多的协同作用。家长在“依法带娃”的同时,也应更加理性地面对孩子的成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这才是真正落实这一法律的正确“打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