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3日上午,“玛莎拉蒂女司机醉驾案”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11月6日18时至20时许,孙某与同事在南昌市东湖区后墙路聚餐,席间孙某饮用约半瓶红酒,聚餐结束后,孙某与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22时许,孙某驾驶私家车从酒店驶出,行驶至胜利路与民德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查获。执勤交警对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期间,经过60余次呼气、历时近18分钟才完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7mg/100ml。随后交警将孙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孙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7日,孙某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8日,孙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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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玛莎拉蒂醉驾女司机一审获刑两个月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1月14日
版次:A0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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