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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入选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将打造更多“单项冠军”

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探索创新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1月20日        版次:A05G    栏目:    作者:唐珩、粤发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粤发宣报道:10月31日,国家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改革基础较好的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昨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勇在会上介绍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工作情况。

  张勇表示,入选首批创新试点城市,广州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强力推进。全市上下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书”“路线图”,组建200多人的工作专班,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深入开展前期研究。

  目前,广州对照试点目标、任务、清单,从四个方面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一是研究构建改革落实体系,确保有章有法、有序有力。坚持把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作为关键,让一个改革事项对应一个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批应用场景和一套评估体系;二是研究数据赋能审批流程再造,健全数字化政务服务。逐项梳理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业务场景,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三是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守住改革风险底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标准,重点围绕数字经济领域探索监管创新;四是拿出地方特色改革硬招实招,铸造“广州品牌”。把差异化探索和可复制可推广有机结合,探索开展原创性改革,打造更多“单项冠军”,形成“广州经验”。

  下一步,广州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创新试点的契机,开展先行先试。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携手深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在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中展现广州担当,作出广州贡献,奋力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