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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发布

气象灾害来临时,将适时与港澳及周边省份气象部门会商联防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1月26日        版次:A05G    栏目:    作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报道:在天气预报当中,我们总会看到“强对流”这一描述。到底什么是“强对流”?我们该怎么防?11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版预案”)。“强对流”被纳入应急预案当中的灾害性天气防范范围,并明确了“强对流”的定义。

  

  把强对流单列出来

  

  根据新版预案,“强对流”被定义为“发生突然、移动迅速、天气剧烈、破坏力极强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等”的气象灾害。在新版预案当中的“情景构建”章节,“强对流(雷雨大风、冰雹、龙卷风)灾害”影响期间,当地可能会出现电力、通信等设施或传输线路的损毁或中断,交通受阻、影响水上作业和陆地生产安全,农作物受损,影响旅游业等。广东省气象局日后可根据强对流天气预计发生的时间和发生范围,启动不同级别的强对流预警,并指导广东各市、县(市、区)气象部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成立的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强对流预警情况启动不同等级的强对流应急预案,广东省发改、工信、电力监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应急、农业农村、林业、教育、文旅等职能部门将根据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对强对流天气可能影响的区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据悉,在新版预案实施前,原版预案并没有将强对流天气单列。此番将强对流单列为其中一种灾害性天气,有助各部门对强对流天气防范的加强。除了新增的强对流以外,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海上大风等原版预案中已经纳入的灾害性天气,在新版预案中获得保留。

  

  将与周边地区联防

  

  根据广东省气象局对新版预案的解读,原有的《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发布于2017年。广东历来是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重新修订预案,强化日常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广东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此外,由于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可能不仅局限在广东,相邻广东的省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也可能受到同类型灾害性天气影响,根据新版预案,广东省气象局将根据气象灾害发展情况,适时与香港、澳门气象部门进行联合会商,与周边省和自治区气象部门对跨区域的气象灾害进行会商以及联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