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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交易1瓶也犯法

广州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一审宣判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11月26日        版次:A08G    栏目:城案    作者:张豪、越法宣、肖晓涵

     庭审现场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豪 通讯员 越法宣 肖晓涵

  

  11月24日下午,广州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贩卖含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获刑一年三个月

  

  今年7月14日,被告人林某池与购毒人员约定以1600元的价格交易1小瓶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并通过跑腿服务把电子烟油送达给购毒人员,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及快递费。林某池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涉案电子烟油被公安人员截获,经鉴定,检出列管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成分。越秀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林某池提起公诉。

  11月24日,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池违反我国对毒品的管制,贩卖被列管的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林某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台予以没收,涉案电子烟油予以没收销毁。林某池当庭表示不上诉。

  

  公安机关破获多起“上头电子烟”案件

  

  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传统烟草的替代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使用,尤其在年轻人中,得到广泛流行。但“上头电子烟”,你听过吗?所谓的“上头电子烟”,是指在电子烟或电子烟油中非法添加了其他毒品成分——合成大麻素。今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近段时间以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破获多起涉“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越秀区人民检察院陆续批准逮捕了该类毒品案件9件15人,提起公诉6件10人。

  在越秀检察办理的多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为25岁以下,甚至还有一些未成年人。为什么“上头电子烟”会让不少年轻人深陷其中?越秀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合成大麻素的活性高、药效强,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使人能迅速产生轻飘飘、眩晕甚至致幻等反应,只需要1毫克的剂量,就能产生相当于天然大麻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果。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上头电子烟”在酒吧、夜场很盛行,在这些娱乐场所玩乐的年轻人需要“气氛”、需要“嗨”的感觉,而且以前没有管制,很容易可以获得。

  现有科学研究表明,合成大麻素的毒性非常大,其滥用经常会导致心肌梗死、中风、急性肾损伤、癫痫及各种并发症,甚至会致死。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贩卖的“上头电子烟”很多都是自己勾兑的,随意加入不同的香精、烟油和合成大麻素,很难控制添加的剂量,吸食这种“上头电子烟”非常容易导致中毒反应。

  

  法官提醒

  

  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则属于吸毒行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