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付怡、通讯员粤应宣报道:广东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为了确保今冬明春全省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近日,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了《广东省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做好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记者了解到,期间,广东省将开展“猎火”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此外,全省还将在此期间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人公示与宣传牌建设。
《方案》提出,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源头治理。今冬明春森林特别防护期,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全省还要开展“猎火”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此外,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各地供电企业要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开展线路施工作业,应按照进入林区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落实防火措施;同时,供电企业要以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治及电力设施外部隐患整治。
在源头治理方面,《方案》还提出,要严管野外火源,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适时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结合“林长制”推行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县、镇政府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