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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举措“50条”

着力完善“四项工程” 深入开展示范区创建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1月14日        版次:A07    栏目:    作者:赵映光、郭烨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郭烨报道:记者13日从汕头市委宣传部获悉,根据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工作部署,汕头于近日印发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出台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举措“50条”,着力完善党建工作体系,创新实施支部堡垒争先、头雁提质领航、党员先锋示范、党建品牌创优等“四项工程”,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健全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推动乡村振兴重大任务全面落实。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3年,全市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区(县)有三分之一以上达到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标准,50%以上的镇(涉农街道)和村(涉农社区)达到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标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靠完善的农村党建工作体系去实现。记者梳理发现,《方案》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加强区(县)委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领导,深化“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农村党建工作体系,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此外,《方案》以组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创建内容,以“整镇推进、整县提升”为抓手,提出创新实施支部堡垒争先、头雁提质领航、党员先锋示范、党建品牌创优等“四大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高质量的农村党建工作水平最终是要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方案》明确提出,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实践,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乡村要振兴,人才须先行。《方案》明确区(县)委要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总体部署,通盘谋划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工作,健全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人才引进工作机制,强化本土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等人才的培育。推进重点帮扶镇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与镇党群服务中心有机融合,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载体。

  为确保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方案》同时提出了定期调度、年度评议、互学比鉴和三年小结等四项方法步骤,通过比学赶超推动示范创建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