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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集中管辖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纪实

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审判难题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1月20日        版次:A06    栏目:南沙自贸区法院 公平正义零距离    作者:董柳、王君

     南沙法院干警在一宗涉外纠纷中对外籍当事人用英文进行释法说明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王君

  

  “好,宜家我哋就开始呢件案件嘅调解……”“Thank you Honourable Judge(感谢您尊敬的法官)”这是2021年7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远程调解一宗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时的现场。法院综合审判庭(涉外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孙皓粤语与英文并用,经过约40分钟的远程视频沟通,这宗涉外纠纷跨国调解成功。

  达成调解协议后,原本一直担心货款难以追回的中某茧丝绸有限公司由衷地表示了对法官的感谢。远在印度的当事人、被告公司唯一董事及股东——印度人Sen也对法官连连感谢,他没想到自己身在印度,这起纠纷仍可如此快速顺利化解。

  这是南沙法院三年来不断深入推进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

  

  集中管辖  

  案件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沙法院自2019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广州市范围内天河、黄埔、番禺、南沙、增城五个区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自集中管辖以来,南沙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943件,审结4173件,办理跨境司法协助100多次。

  从涉及的国家及地区看,案件涉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伊朗、印度尼西亚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达二十多个,其中又以涉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案件占绝对多数,占比超过70%。

  从案件类型看,合同类案件占比较高,同时因民间委托理财、众筹项目投资、员工股权激励、信托合同引发的新类型案件逐渐增多,案由数量由2019年初的不到90例增加至2021年底的132例,受理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化。

  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案件的审理难度也在逐渐增大,这对于南沙法院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三年来,南沙法院从多个环节入手,从不同角度出发,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涉外、涉港澳台审判质效。

  

  创新改革

  破解送达难、域外法查明诸难题

  

  面对域外送达严重拉长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时间的困境,南沙法院认真梳理各个国家和地区认可的送达路径和操作规程,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出符合自贸区审判实践的《域外送达操作手册》,并不断完善更新。

  2019年5月,南沙法院首次创新采用微博送达,大大缩短了长达6个月甚至更久的送达时间,促使一宗涉台合同纠纷成功快速审结。该案当事人是一位知名的我国台湾地区艺人,法院首先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其在我国大陆地区的地址送达,但未成功,法官便尝试通过法院官方微博与该艺人私信联系,很快就收到该艺人的委托代理人回复,随后向法院邮寄了相关授权委托材料。最终,案件得以顺利快速审结。

  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送达实践中,南沙法院创新送达方式,综合采用微信、短信、司法委托送达平台、电子识别认证系统等电子送达信息化手段,线上认证域外当事人身份,高效推进案件材料的送达程序,提高送达效率,为破解域外送达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除送达难外,域外法查明同样是制约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的难点之一。可以说,域外法查明适用难是困扰全国法院涉外审判的一大难题,或苦于没有查明渠道,或缺少查明规范,或查到的法律不全面……为破解“找法”难题,三年来南沙法院从未停止努力。

  2019年5月,在一宗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南沙法院首次通过法院聘任的香港专家咨询委员出具法律查明意见,查明香港一人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同年7月,在一宗涉港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中,南沙法院法官自主登录香港律政司官方网站,成功检索实现对香港公司法的查明。

  2020年12月,经过大量的审判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法院出台《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程》,瞄准制约涉外审判的难点,针对域外法查明适用问题持续发力,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全力提升涉外审判水平。

  如今,南沙法院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适用机制,构建当事人提供+法官自主查明+第三方机构查明+专家辅助查明的多元查明路径。

  

  粤港澳联通

  在大局中谋划推动法院工作  

  

  自2019年底开始,伴随新冠疫情逐步全球性蔓延,域外当事人入境参审难度大、无法办理授权委托的问题逐渐显现。面对这一新问题,南沙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信息技术手段寻求解决方案。

  引入电子认证、电子送达、网上庭审等多项在线诉讼举措,简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流程,提高审判效率;采用AOL线上授权见证系统,先后为身处我国香港地区、我国台湾地区、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菲律宾等地的域外当事人办理线上授权见证上百件,将长达数个月的公证认证时间缩短为几分钟;大力推广线上庭审模式,域外当事人远程也能参加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科技“硬支撑”成功打破跨境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物理空间限制,与此同时,对于粤港澳三地而言,规则机制“软联通”、交往交融“心联通”更是拉近距离。

  “一国两制三法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显著特征,实现三地“联通”,要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前提下用好“两制”之利,把制度差异转化为制度优势。为此,南沙法院积极推进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拓展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渠道,截至目前已率先开展要约和解、类案辩论、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等多项诉讼规则对接探索;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陪审员、调解员、专家咨询委员,接收港澳青年学生到院实习,创新四种港澳人士司法参与渠道;打造粤港澳三地司法制度比较研究品牌,挂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涉外和商事审判中心”,搭建粤港澳司法合作交流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南沙法院于2021年在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挂牌成立涉外和商事审判中心。法院精选5个审判团队,有机整合110名国内外特邀调解员、19个特邀调解组织等专业解纷资源,推行内地+港澳台调解员“双调解”模式,提升ODR线上调解平台与商事特邀调解机制叠加效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集聚区主力军作用,为南沙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注入强劲动力。

  2021年3月23日上午,在南沙法院搭建的ODR线上调解室,一宗跨境商事纠纷的诉前远程调解便是生动的案例之一。这宗纠纷由法院聘任的特邀调解员、远在香港的李连君律师远程主持、在线上进行。很快,纠纷所涉购销合同的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解除合同、被告方无需支付违约金的调解协议,这宗跨境商事纠纷就这样低成本、高效化解了。

  “特邀调解制度是多元解纷机制发展的必然结果,正契合南沙自贸区高效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求。”李连君对南沙法院的特邀机制给出了积极评价。

  同时,法院主动汇聚大湾区司法资源,将法院工作放在“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的大局中谋划推动,与深圳前海法院、珠海横琴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实现港澳调解员资源、跨区域立案、跨区域调解等多元解纷、诉讼服务资源共享。

  未来,南沙法院将继续加强涉外审判专业能力建设,为助力南沙打造“湾区之心、开放门户、未来之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