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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快递上的“扫码抽”变“坑人抽”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1月25日        版次:A09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何勇海

  □何勇海

  

  春节临近,网购的年货纷至沓来,然而很多消费者在收取快递时发现,包裹上总是贴着印有“扫码领100元现金红包”“随机奖励2箱牛奶”“扫码抽:1个保温杯”等内容的二维码,看上去颇为诱人,这究竟是春节福利还是营销噱头?在连续扫了几个不同快递公司包裹上的二维码后记者发现,都是打着“抽奖”名义,诱导消费者办理电话卡、购买商品。名为抽奖,实为广告营销,“套路”消费者腰包,并有套取个人信息之嫌。(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有专家表示,如果购物成功,快递及其包裹的所有权归消费者,快递公司并不具备所有权,未经授权而乱贴广告的行为,侵犯了该包裹所有人对包裹外包装的收益权。虽然我国对此尚未出台具体法律法规,但快递封装用品的国家标准提出,“包装袋任何部位不得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

  更何况,任何广告都不能误导甚至是欺骗消费者,这是最起码的底线。然而,看看快递包裹上的广告,扫码领红包、加油券,抽手机、抽方便面等,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商家在发放福利,至少相当于购物抽奖,其实质却是诱导消费者办理电话卡、购买商品,为各种App引流,推销理财、贷款等业务。

  有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快递包裹上的虚假二维码,如果诱导消费者购买了商品或服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诱导了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根据《广告法》等规定,快递包裹上发布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广告;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快递公司或商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扫码抽”陷阱,监管部门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布消费警示,给相关平台及商家明确规矩、画出红线,拉出问题清单,并依法采取约谈、查处、责令整改等方式予以治理,以避免快递包裹成为“坑人广告”的隐秘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