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次制定《条例》是一次体系创新,请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创新体现在:法规位阶上,《条例》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在我军历史上尚属首次,为新时代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类别项目上,根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设置原则,明确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包括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纪念章。规范内容上,将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情形拓展为战时、平时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3种,系统规范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条件、权限、程序、荣誉标识、待遇、宣扬、管理监督等8个方面,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证章体系上,把握勋章彰显至高荣誉、荣誉称号奖章凸显标杆楷模、奖励表彰奖章体现功绩褒奖、纪念章反映荣誉经历的总体定位,创新设计军队勋章、奖章、纪念章,并配套设计证书,构建形成聚焦胜战、聚力强军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证章证书体系。 问:《条例》如何体现聚焦备战打仗导向? 答: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把“坚持服务中心,聚焦备战打仗”作为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重要原则,鲜明立起为战、务战、励战导向,使军人荣誉回归打仗本真。二是重构战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新设“红旗勋章”和“红星勋章”,设立特级、一级、二级战时荣誉称号和一、二、三、四等战功,设置战时纪念章,充分激发部队高昂战斗热情和旺盛战斗意志。三是适应战时节奏,适当简化程序,突出快评快奖,及时发挥功勋荣誉表彰对作战的激励作用。四是坚持高功重奖、战功厚待,明确战时褒奖待遇高于平时褒奖待遇,让浴血奋战、沙场建功的将士倍受尊崇。五是充分考虑指挥员对打赢战争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指挥员褒奖力度,创新提名推荐的方式和程序,让更多备战有为、打仗有功的指挥员走上领奖台。 问:《条例》如何贯彻体现精准精细施奖要求? 答: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细化奖励情形,战时区分指挥作战、参加战斗、支援保障,平时区分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国防科技、服务保障组织实施奖励,颁发相应奖章,实现打仗有打仗的奖、科研有科研的奖、保障有保障的奖。二是规范奖励时机,战时奖励在作战过程中及时实施,平时奖励结合半年或者年度工作总结实施,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一般在任务结束后实施,同时对及时性施奖作出规定。三是改进奖励程序,战时按照作战指挥关系、平时按照领导管理关系、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按照任务指挥关系实施奖励。这样设计,坚持奖当其人、奖当其绩、奖当其时,充分发挥功勋荣誉表彰的激励效应。 问:《条例》对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待遇明确了哪些规定和要求? 答:《条例》坚持精神激励为主、注重物质激励并举,按照等级差异设置、战时高于平时、确保军地衔接的思路,体系化设计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待遇。在荣誉记载方面,明确军队建立功勋荣誉场馆,设立功勋荣誉簿,记载勋章、荣誉称号等获得者及其功绩。在荣誉宣扬方面,规范军队功勋荣誉表彰通知书和喜报寄送有关工作,通过新闻报道等方式,广泛宣扬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范。在荣誉待遇方面,统筹设计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待遇,体系增加军人荣誉激励的“含金量”。(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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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亮点解读:
新设红旗勋章红星勋章 战时褒奖待遇高于平时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2月09日
版次: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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