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15日在两地同时生效。从15日起,绝大部分涉及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跨境婚姻家庭案件判决能在两地得到相互认可和执行。 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联合举办内地与香港司法法律规则衔接高峰论坛,共同庆祝《安排》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致辞中说,经两地共同努力,《安排》在2月15日正式生效,“为香港回归25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 同日,香港特区政府制定的《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也开始生效。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联系紧密,跨境婚姻保持着相当规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今年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在香港登记的涉及内地与香港的跨境婚姻共有65726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朱萍介绍,深圳法院2017年至2021年共受理当事人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判决案件21宗。 在跨境婚姻中,当事人往往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且婚姻双方在两地的流动性也比较大。由于内地和香港法律制度不同,跨境婚姻当事人可能涉及重复起诉等问题,从而耗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为促进香港特区与内地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及家庭事宜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在2017年6月20日签订了《安排》。《安排》涵盖各类型婚姻家庭民事案件的判决,包括香港特区法院作出的离婚绝对判令、婚姻无效绝对判令、赡养令、管养令等,以及内地法院作出关于离婚、婚姻无效、扶养配偶、抚养子女等的判决。 为了在香港实施《安排》,香港特区政府制定《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并于2021年5月获香港立法会通过。其要点包括:香港区域法院承认及强制执行内地婚姻家庭民事判决、在香港承认内地离婚证、便利在内地承认和强制执行香港婚姻或家庭案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说,内地与香港分属“一国”之内的两个不同法域,有开展司法协助的必要,尤其是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这能够减少或避免重复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香港回归25年来,内地和香港在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方面共签署了九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涵盖相互执行仲裁裁决、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等内容,司法协助基本实现对民商事领域的覆盖。 相关报道见A3
-
即时新闻
内地香港相互认可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
“为香港回归25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2月16日
版次:A01G
栏目:
作者: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