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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最高50万元

珠海东莞惠州相继发布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2月17日        版次:A03    栏目:    作者:郑达、王雷、林海生

  羊城晚报记者 郑达 王雷 林海生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近日,东莞市公安局、珠海香洲区等五区、惠州大亚湾相继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其中,惠州大亚湾最高奖励达50万元。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2月16日至4月15日期间,凡向东莞市公安机关提供东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海上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案件的,将予以奖励。其中,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举报人可拨打110或东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也可登录“东莞警察网”或亲临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相关通告,有效期为1年。凡提供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其中,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发布的举报奖励通告显示,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实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行报复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