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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

远离营销陷阱 防范过度信贷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15日        版次:A10    栏目:    作者:戴曼曼

  

  羊城晚报记者 戴曼曼

  

  3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2期消费者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四类风险小心防范

  

  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风险提示概括了以下四类陷阱:

  一是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大家要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

  二是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

  三是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终需承担相应后果。

  四是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用途;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

  

  三条建议自我维权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了解消费信贷的有关政策和风险,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他们给出三个建议: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

  二是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

  三是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在消费过程中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