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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困及时雨!东莞出台六大举措

发生疫情镇街可获1000万元补助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18日        版次:A03G    栏目:    作者:余宝珠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16日,东莞市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加大社会保障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企业风险保障服务、减轻经营主体资金负担、减轻经营主体成本压力、对防疫重点镇街给予专项补助等六方面措施。《措施》有效期为3月16日至6月16日。

  

  社保医保缴费设缓冲期

  

  东莞用实际行动加大社会保障扶持力度,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个人在社保、医保参保缴费和业务核算上设有缓冲期,缓缴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措施》指出,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地区内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内缓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封闭封控期间,医疗保障待遇延期办理。对未能按时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付等业务的,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闭封控管理后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

  

  受影响镇街应贷尽贷

  

  《措施》明确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开设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确保对受疫情影响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的信贷供给应贷尽贷。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受疫情影响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参照倍增企业标准给予风险补偿。并加大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镇街(园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疫情期间获得的银行新增贷款,给予按实际支付利息最高50%贴息支持,最高补贴100万元。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批量化融资担保业务,对应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

  

  倡导业主适当减免租金

  

  在减轻经营主体资金负担上,《措施》明确,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辖区内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物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倡导动员村(社区)集体物业及其他出租业主等,对承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纳税人为租户减免房屋租金的,按免租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核准减免。

  

  专项补助支持重点镇街

  

  《措施》提出,东莞市财政对大朗镇的专项补助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着力支持大朗镇做好疫情防控与居民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予以实施;为支持重点镇街(园区)及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市场主体纾困工作,市财政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