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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港联合开展骨灰位服务情况调查,广州市消委会:

香港居民不能预购广州骨灰位 
应确保购买行为合法性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3月30日        版次:A05    栏目:百事通    作者:马灿、赵鑫娆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灿、实习生赵鑫娆报道:香港居民在广州购买骨灰位,该注意哪些事项?29日,记者从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消委会”)了解到,穗港已联合开展骨灰位服务情况调查。

  

  港澳同胞可申请安葬广州

  

  据介绍,2021年年底,香港特别行政区消委会针对有经营者在港对香港市民宣传,可提供内地某宗教场所的骨灰存放格位(公墓)等服务、满足香港市民供奉祭祀过世先人需求的情况,来函联合广州消委会开展经营性骨灰位(公墓)服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香港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广州市的骨灰位、骨灰位是否可以转让、经营性骨灰位是否有使用期限等方面的问题。

  对此,广州市消委会发函向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查询有关问题,同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消委会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港澳台同胞骨灰需安葬(放)在广州的,安葬承办人可凭逝者死亡证、火化证等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各经营性公墓认购骨灰格位,并在办理《入粤安葬证》后,将骨灰安葬(放)在广州市经营性公墓内。

  同时,凡需运入广东省内安葬的华侨、港澳同胞的骨灰,安葬承办人应向安葬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凭安葬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级侨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证明,办理广东殡葬协会印制的《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证》。

  

  广州宗教场所供奉服务仅供信众

  

  同时,根据《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公墓、骨灰堂(楼)的经营者不得以各种形式预售、传销墓穴以及骨灰位。已购买墓穴、骨灰位的,不得私自买卖”规定,香港居民不能预先购买广州市骨灰格位作将来之用。另外,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骨灰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

  此外,经营性骨灰位存放服务主要由民政部门监管,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及《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广州市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内部管理规定,广州市内的所有宗教场所提供的先人供奉服务仅在信众内部提供,不允许公开销售、禁止广告宣传、投机炒卖及抬价,因此,提供相关服务的宗教场所应当在此框架原则下提供服务,如果在香港的有关宣传内容超越上述原则,香港居民应当谨慎购买。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内地骨灰位前应查询清楚内地相关法规和流程,确保购买行为的合法性;同时须查询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许可文件、营业执照等,问清楚收费明细并签订书面合约;另外,由于香港居民不能预先购买广州骨灰位作将来之用,故不宜轻信在购买骨灰位后可以转让或转售的宣传和声称。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消委会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大湾区内各地在消费纠纷处理、调解协作等方面都有更加紧密的合作,大幅提升区域消费维权联动的程度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