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焕坤报道:4月3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告称,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穗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穗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社区报告。 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在穗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可凭行驶证在设有核酸检测点的作业场所或者社区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 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期间,有离穗作业任务的,可向作业场所提出中断隔离需求,作业场所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开展离穗作业任务。 为保障供应链畅通,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由属地社区纳入闭环,每人每趟次可领取生活补贴100元,离穗或结束隔离时由属地社区发放。具体终止时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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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抵穗货车司机需提前24小时报备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4月04日
版次: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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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焕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