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黄埔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发布

参加残运会等最高可获20000元奖励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4月12日        版次:A09    栏目:    作者:柳卓楠、侯梦菲

  羊城晚报讯 记者柳卓楠、侯梦菲报道:日前,《黄埔区残疾人扶助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在残疾人托养资助、医疗救助、康复服务、家居无障碍改造资助、文体活动奖励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

  《办法》指出,黄埔区每个街镇须无偿提供场地,建设至少一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每个街镇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每年运营经费不少于30万元。此外,残疾人参加全运会、省运会、市运会等均可获200-20000元不等的补贴。

  该办法所扶助的对象为具有黄埔区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相应资助条件的残疾人。

  在托养资助方面,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一、二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实际支出最高3500元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三、四级残疾人按每人每月实际支出最高2500元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一户多残或孤寡,且非低保、非低收入家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对象,按每人每月实际支出最高1000元标准,不累计不滚存。

  在医疗救助上,对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扣除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各类医疗救助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费用,3000元以下的全额救助,超出3000元以上部分的按85%比例救助;对非低保、非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对象突发重大疾病的,扣除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各类医疗救助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共付段费用,按70%比例救助。每个申请人每年最高救助3万元,每年在救助限额内不限救助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