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什么情况下能调价?

广东将设动态调整指标 满足指标要求即可调价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4月22日        版次:A07    栏目:    作者:陈辉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辉报道:人员经费占比低于40%、患者医疗费用增幅低于居民收入增幅或社会平均工资增幅,即可启动调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21日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标(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到4月29日止。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将设置价格动态调整指标。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原则上应符合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和约束指标相关标准。达到启动指标其中1项或以上标准,且未触发约束指标的,可启动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达到1项或以上约束指标标准的,本年度原则上不安排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记者注意到,在启动指标中,包括技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和患者医疗费用增幅三个指标。以技术占比为例,评估年度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占比(计算方法是:评估年度公立医院人员经费/评估年度公立医院类机构总费用)低于40%即可启动调价。以患者医疗费用增幅为例,评估年度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患者医疗费用增幅在不超过控制目标的前提下,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或社会平均工资增幅则可启动调价。

  在约束指标中,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医保基金结余、次均费用增幅。以医保基金结余为例,当区域内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上一年度出现赤字,或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上一年度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少于9个月时,本年度原则上不安排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以次均费用增幅为例,评估年度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或住院病人次均费用增幅高于预期控制目标时,本年度原则上不安排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将统筹开展专项价格调整。配套医改重点任务实施的专项调整,以及价格矛盾突出项目进行的个别调整,可不受启动和约束指标的限制,按程序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出现重大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宜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其他情形的,原则上不安排上调医疗服务价格。

  各地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前,需对本地区上年度(即评估年度)的相关指标开展调价评估,可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等实际细化相关评估内容,综合分析各项指标和有关政策、医疗服务价格指数等数据,形成评估报告。调价评估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2022年应开展一次调价评估,年度内各地需要实施调价评估的,原则上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成。符合调价条件的,履行调价程序,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合理测算调价空间,优化选择调价项目,科学制定调价方案。

  各地年度医疗服务价格指数在省内超过中位数的,或其分类价格指数上涨不符合调价政策的,其调价总量不宜提高,可进行结构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