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伟 备受关注的“清华女博士”应聘长沙岳麓区协警一事有了新进展,据官方通报,当事人张某网上报名时谎称“清华大学博士”,事实是在山东一所二本学院本科毕业,常臆想在清华大学读博士,并在多地民营企业求职时谎报学历。(5月24日澎湃新闻) 就在人们纷纷猜测和感慨清华博士应聘协警岗位时,先是清华表态“查无此人”,接着当事人又被爆出谎报学历——“臆想在清华读博”,着实浪费了公众不少表情。 其实,“臆想说”应该只是张某单方面的解释,除非能拿出精神障碍方面的证明,否则并不能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张某在学历一栏写了博士,在特长一栏写了清华大学,可谓明目张胆、双双作假。 现在不得而知,张某只是填写资料造假,还是伪造了学历证书,如果是后者,更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臆想说”并不能免责,张某也不应在一片笑声中得到宽容。试想,如果招聘人数极少,公示名单中有“清华博士”这样的条件,是很可能将竞争对手“劝退”的。同时,负责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也应负相关的责任,毕竟其给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带来了伤害。若不是“清华博士应聘协警”闹上热搜,张某的“臆想”何时败露还是个未知之数。 一场闹剧,倒也能看出不少问题。一者,激烈竞争下,总有人想要走捷径,但往往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正所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说的就是这些爱耍小聪明的人;二来,相比于眼高手低的人,放下身段“降维打击”,未尝不是一种理性的务实选择。所谓“先就业,再择业”,北大博士能去当城管,学历一般、又无经验和特长的应届生们,有什么放不下的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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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女博士”闹剧背后的真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5月25日
版次:A05
栏目:来论选登
作者:宋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