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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六部门联合解读《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

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6月15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梁正杰、佛任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通讯员佛任宣报道:作为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6月14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解读亮点,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答记者问。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高林介绍,《条例》以“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为切入点,着力于市场主体的开办、运营、成长、注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立体化涵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专业服务、中介服务、行业服务、法治服务等所有涉企服务领域。

  “将行之有效的佛山经验固化,《条例》提出多条首创条款,涉及推动‘人工智能+双随机’等新型监管方式的应用、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法治体检’专项法律服务等内容。”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朱小建表示,《条例》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聚焦”。即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办证慢、融资难等重点领域集中问题,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建立包容开放的监督管理模式,给市场主体带来用工便利、产权保护便利、通关便利、注销破产便利;聚焦提供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服务,从依法建立统一的市场管理容错机制、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给市场主体带来信用修复便利、信息意见交互便利、纠纷化解便利、获得公共法律服务便利。

  “佛山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强。”朱小建认为,为鼓励改革的精神,《条例》明确建立起相应的容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在日常工作中,在法制框架之内积极的探索服务示范,促进改革举措,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具体措施,对于在探索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失误与偏差,符合规定条件可以减轻责任。

  “监管也可以有温度和有温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奕茂提出,《条例》中明确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公平审查机制,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或者违法性质不恶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教育为主;首次不罚,采取责令改正的方式,若限期不改正,再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