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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后在手臂上盖章,是对民众尊严的冒犯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7月07日        版次:A07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秦川

  □秦川

  

  据报道,近日,网传一张截图显示,“无锡一街道黄码转绿码做完核酸要在手上盖章,还要保持三天。”7月5日晚间,无锡市扬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布致歉声明,承认方法简单粗暴、做法欠妥,并向各位居民深表歉意,“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严肃纪律”。

  “第一反应是免检产品”“好像那个过了检的猪肉”“看样子,这个领导干部是肉联厂调过来的”……不少网友出语嘲弄无锡的做法。当群众按规定做完了核酸,本已完事,却在其身上盖章,无疑冒犯了民众尊严,让人极不舒服。当地有关人员怎么敢想这一出?还居然堂而皇之实施了?

  如今,在舆论压力之下,涉事街道公开致歉,并表示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但显然,这事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当初,是谁想出这个歪招?这种侮辱人格的做法都有哪些人参与?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舆情,伤害了无锡的形象,后果不可谓不严重,难道不该有人为之负责?

  疫情防控,不能乱来。中央一再强调,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一旦偏离法治轨道,就会破坏法治建设,也不利于塑造公民的法治信仰,更可能影响防疫成效。

  无锡市扬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致歉声明中称:“我中心工作人员为避免人群聚集,在发放黄码人员核酸检测采样证明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做法欠妥……”避免人群聚集,就要在群众身上盖章,这是哪门子道理?

  梳理过往可知,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中的个别做法经不起推敲。说到底,这是不尊重法治的体现,也是缺乏应有敬畏的体现。疫情防控是有必要的,但不能打着旗号膨胀权力。

  于法无据,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却粗暴推进,这事还发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尤其让人悲哀。经济发达,更应该尊崇法治,更应该涵养文明,也更应该全方位呵护公民的各项权利,而不是相反。同时,每个公民都应该对这种侵犯自身权利的不合法行为说不,像盖章这种行为就应该抵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无锡这个街道挑战法律,也反衬当地的公职人员乃至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事。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不称职的。

  看一个地区是否宜居,不能盯着高楼大厦,也不能仅盯着GDP有多高,还要看当地有没有良好的人文环境,有没有健全的法制建设,有没有真正呵护公民的尊严。从这个角度看,无锡这起盖章事件值得当地深思,并彻底“复查”。

  (作者是北京知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