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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用警用直升机”事件,仍有教训可汲取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7月19日        版次:A07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伍里川

  □伍里川

  

  7月16日,网民“王澄澄”在视频平台发布其与身着警礼服的父亲合影视频以及利用直升机为背景的视频,引发网民热议。不少网友把矛头指向“网红私用警用直升机”并对其父身份指指戳戳、展开联想。一时之间,喧哗不休。

  警用直升机性能卓越又拉风,其主要职能是空中巡逻和抓捕逃犯。说警用直升机是守卫城市平安的利器,并不为过。人们担心公器私用,非法占用公共资源,影响警察执行任务,乃至损害公众利益,这样的情绪也好理解。

  沈阳市公安局会同沈阳市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后,于7月17日公布了调查情况。应该说,当地警方高度重视、迅速调查,为化解误会、正视听,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调查情况的要点是:“王澄澄”父亲曾为沈阳警方系统内的一名教导员,退休时为沈阳二级高级警长;拍视频所用直升机为一公司所属民用直升机,沈阳市公安局仅在承担特殊任务时租用,该公司擅自同意“王澄澄”拍摄;“王澄澄”自主创业经商情况,其父在任职期间已依规报告。

  我国对领导干部子女经商一直有着严格规定。今年6月,中办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明确,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根据沈阳警方公布的调查信息,该网民经商情况,目前看来在程序上并未违规,这也有助于化解人们心头的某些疑惑。但此事件的发生,还是揭示了一些教训。这样的教训,面向的是包括“王澄澄”在内的更多领导干部子女。

  其一,尽管此架直升机是民用直升机,但既然为警方在执行任务时专门租用的直升机,客观上就难以完全脱掉“警用”符号,就难免给世人心中形成“非警务人员使用警用直升机”的感觉。目前,一些城市安排警用直升机,既有租用方式,如沈阳警方的做法。2016年1月,媒体报道过,“沈阳警方首架租用的警用直升机首航亮相 ,半小时覆盖全城”,并强调系租用;也有交付装备方式,如陕西警方的做法。不管何种方式,警用直升机的“特殊属性”不言而喻。为了拍视频,而“借用”直升机,造成的社会观感不佳,这是难免的。毕竟,在人们的经验中,能借用到这种“等级”的直升机,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人们猜测、追问是何种力量帮助了“王澄澄”的借拍计划,表现的是普遍的社会心理。

  若是在不当用途中造成飞机性能减弱,岂不是给警方执行特别任务添麻烦,甚至留下隐患?这也提醒我们,为了保障好“警用直升机”,集约化、科学化用好“警用直升机”,警方当与租赁公司形成更严明的合作规则,防止类似“无厘头”事件再次发生。当然,专门配置的机制,就更有利于专“机”专用、严格保管。

  其二,作为领导干部子女,即使经商、搞活动具有“程序正义”,也要适当注意形象、分寸。世人看世相,把视角移到“成功人士”的亲属和社会关系上,也是自然之事。接受公众监督,接受公众议论,本身也是做出经商选择的必有“代价”。为此,在避嫌的基础上,谨慎、理性、冷静,必要时有所“收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并非说领导干部子女就得“衣锦夜行”,但一味追求那种夸张、喧闹的“大场面”“名场面”,也未必合适。要知道,家风建设正在深入推进中,唯有好的家风才能孕育好的家庭成员形象,而好的家风自然“排斥”好大喜功、浮躁不已的言行“风格”。出身无法选择,但是行事“风格”可以选择。自身的踏实、务实、谦逊秉性,自然也会给作为领导干部的父母加分。

  总的来说,此事起了较大风波,确实源于一些没有依据的猜测,但人们的“多疑”并非完全没有意义。理解舆情指向,更好地听取民意,可以有,也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