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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7月22日        版次:A06    栏目:    作者:董扬

  □董扬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明确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为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全人类共同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但过去西方国家一直将其“自由民主制”推广全球,企图垄断民主话语权。民主不是一种定制的产品,全世界只有一个模式、一个规格,其实现形式应是多样化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所走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道路是人民民主发展的最新形态。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因此,不论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涵盖范围,还是从实践过程来看,都突出了中国式民主的特色和优势。首先,从其涵盖范围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存在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国际关系等领域,各项制度以及国家治理体系都围绕着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设计与运行。其次,从其实践过程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两种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贯通。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能够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最广泛的共识,是真实管用的民主,充分体现出了中国制度的优越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也超越了西方“自由民主制”,是一种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广泛的而不是狭隘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有关民主的8个“能否”: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为评判民主制度的真假、优劣提供了最为真实可靠的评判标准,有力驳斥了西方标榜的“自由民主制”,为人类社会评判民主制度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标准。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征程,也是一部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

  对人民民主的追求经历了新民主主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四个历史时期。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就已经提出了“无产阶级民主”的观点。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就提出了建立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探索一个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民主开始正式成为一种国家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也开始从新民主主义民主向社会主义民主的飞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形成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总结中国人民民主发展的宝贵经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民主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用“五个必由之路”深刻揭示了中国答卷背后的成功密码,其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因此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民主,才能提出全过程人们民主的思想并努力将之变为实践。

  

  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义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所在,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所在。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政治参与实践,这不仅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也彰显了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一个国家民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的国家制度始终围绕着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要义。我们国家有着完整的民主制度程序,我们所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同样,我们也有完整的民主参与实践,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及党和政府在进行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这也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中国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长期稳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也说明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人民民主体现在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坚定人民立场,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键所在。

  (作者系广东药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学科共建项目(GD20XXY1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