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华为腾讯入局,网约车再起烽烟

聚合平台这把“双刃剑”需用好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8月10日        版次:A15    栏目:    作者:沈钊

  羊城晚报记者 沈钊

  

  网约车领域混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近日,华为和腾讯两大巨头纷纷宣布以聚合平台为切口,入局网约车行业。华为宣布HarmonyOS 3正式上线原子化服务——Petal出行,该服务聚合了首汽约车、神州专车和T3出行等服务商;腾讯则在微信App九宫格内的“交通出行”中上线了“腾讯出行服务”小程序。不过,聚合平台的这把火越烧越旺的同时,关于平台合规性的话题却一直不少。

  

  聚合打车扩张迅猛

  

  聚合平台,指的是互联网公司为切入网约车市场推出的一种链接乘客与独立运营的网约车平台的模式。第三方聚合平台没有车队,可以凭借流量优势和轻资产模式切入网约车市场,在促进自身流量变现的同时,也丰富了自身App的使用场景,增长用户使用App的频率和使用时长。

  去年开始,大量网约车聚合平台出现,T3出行、曹操出行等自营平台积极融资扩张。与此同时,聚合平台的扩张速度远比自营平台要更快。

  如高德地图依托于自身6亿的月活以及阿里巴巴“动物园”带来的雄厚资源,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成为全国最大的出行平台之一;而美团则凭借自身在本地生活服务领域的优势,对平台1.27亿月活用户进行高效转换,也在聚合平台这个领域打下一片江山。

  基于以上逻辑,华为与腾讯的入局便不难理解了。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微信及WECHAT(国外版微信)的月活跃账户为12.9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为终端全球月活用户超过7.3亿。尽管相较于高德和美团,华为与腾讯的使用场景与出行的相关度并不高,但其中华为意在完善华为自动驾驶+汽车+出行的布局,而腾讯基于庞大的用户量和微信支付的便利性,即便仅依靠商业模式的整合,或许就能从现有市场上分一杯羹。

  另外,聚合平台的入驻者,是本身规模小、用户少的中小网约车企业以及网约化的出租车公司,它们缺乏流量支持,需要依附于大流量平台生存,主要定位是区域网约车的蓄水池。而腾讯与华为的加入为这些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

  不过,与独立的网约车平台相比,第三方聚合平台模式的劣势也十分明显,如入驻网约车平台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责任划分不清晰等。

  

  监管不足有待加强

  

  今年6月,郑州一位女大学生在乘坐由高德打车平台派发的有象约车网约车时,遭遇重型货车的撞击,发生车祸不幸去世。后经当地交警支队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有象出行的司机不用担责。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死者乘坐的网约车缺少相关证件,属于违法载客,而高德打车没做好审核工作。

  有象约车的情况绝非个例,今年以来,因未经审查非法派单,入驻高德打车的网约车服务商已经数次出现集体被罚的情况,多地也针对聚合平台的合规问题进行整顿。如4月,包括妥妥E行、及时出行、风韵出行、麦田商旅、星徽出行在内的9家网约车服务商,被济南当地城乡交通运输局处罚,其中7家是高德打车核心服务商;6月,宜昌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向高德打车下达了处罚函件,并责令高德停止向6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证》的服务商提供服务,并要求其从高德打车平台下架。

  不可否认,有了聚合平台解决订单流量,现在只要注册公司,从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到运营许可证,就能开展网约车业务。但聚合平台因自身不直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而无法成为交通执法的监管对象,部分聚合平台存在接入无资质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的现象,导致交通安全不可控、服务体验参差不齐,对网约车经营秩序造成了冲击。目前,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这一业态尚无明确的政策规定,仅可参照《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原则性规定。

  对于入驻网约车服务商的合规性问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根据守门人原则,网约车聚合平台至少应当对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基本资质和能力必须予以审查,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经营者接入信息、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情况等。

  5月18日,由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标准化协会审查立项的《出租汽车信息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对聚合平台的基本能力、入驻商准入准出、价格公示、安全应急保障、投诉处理分工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字生活分析师陈礼腾表示,从各地加速整治以及相关标准规范陆续出台来看,网约车聚合平台存在的问题已经走向台面,相信相关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地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