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近日,工信部、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其中要求,充分发挥省级会商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联通共享,强化监测预警,完善短缺药品分级应对管理措施,指导监督企业履行好信息填报义务,不断提升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8月10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患者急需某种药品却“一药难求”,甚至通过全城寻药、全网寻药等手段仍无法化解燃眉之急,是经常发生的一种现象,一些患者因此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危及生命。为了化解短缺药供应难题,相关部门可谓大招频出。比如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要求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今年1月,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增强易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 与过去短缺药保供稳价措施相比,本次新增措施的最大特点是,“监测”成为极为重要的一种手段。比如明确每月10日前,相关药企要分别填报《医药工业企业短缺药品生产供应监测报表》《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供应监测报表》;重点短缺药品储备企业通过“国家医药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短缺药品库存数量统计表》。并且围绕监测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人,一张针对短缺药品的信息监测网络,由此全面铺开。 监测便于尽早发现药品短缺现象,但更大的作用,是强化对药企生产行为的监督。近年来,一些中标药品出现断供现象,往往等到患者无药可用时才发现问题,但实际上,在此前的一段时间里,相关药企或已减产,库存数量也在日益减少,只不过这些早期表现没有被及时发现而已。随时监测就能尽快干预,药品短缺或许就不会出现,监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药企生产药品的主要目的是赚取利润,但药企也承担着社会责任。药品中标之后,因不赚钱或赚钱少而限产、断供,是过于看重利润和忽视责任的体现。对药企的生产行为进行监测,目的就是要强化药企对相关紧缺药品的保供责任,把这个“牛鼻子”抓住了,药品短缺现象有望得到大幅缓解。 当然,还需要回应企业的担忧,对于“赚钱少的药品”需要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或者在降低税赋上做些事情,让企业既承担社会责任,还能不至于感到“太吃亏了”。 当药企的生产积极性上来了,就可能主动承担起更大责任。药企可对自身药品的市场需求与存量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短缺的可能,就迅速采取行动。此外,若发现全城寻药针对的是自家药品,可主动与患者进行联系,以缓解患者的寻药之苦。药企的市场监测更具有超前性,药企对缺药患者的事后补救也更直接快速,药企将自身责任向前和向后延展,短缺药品保供就会具备更坚实的基础。
-
即时新闻
对短缺药品,要监测“储备”更要激励“生产”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8月11日
版次:A07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