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通讯员赵雪峰报道:记者8月15日从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经广州市委、市政府同意,修订后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根据《考核办法》,广州将增强对河长制工作考核的激励措施。该考核的结果,将继续与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奖惩任免关联。 据悉,近日新印发的《考核办法》在2019年原《考核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相比2019年原《考核办法(试行)》,现《考核办法》根据国家关于上级河长要对下级河长进行考核的要求,增加了对区级河湖长的考核内容;参照广东省的做法,增加了对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的考核;为鼓励广州各行政区更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增强了激励措施,增加了1个优秀名额,广州市11个区的优秀名额由3个调整为4个,同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成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广州市河长办主任会议讨论意见以及广东省河长办反馈意见,在考核内容中增加“减污降碳”和“执法监管”两项工作。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直成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区级河湖长,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区,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市级总河湖长约谈该区级总河湖长,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区在考核结果公布1个月内,向市级总河湖长书面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抄送广州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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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每年将新增一个河长考核“优秀区”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8月16日
版次:A13
栏目:
作者:梁怿韬、赵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