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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平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决定9月下旬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来源:羊城晚报     2022年08月30日        版次:A02    栏目:紧跟总书记 奋进新征程    作者:侯梦菲、任宣

  羊城晚报讯 8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四一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李春生、黄宁生、叶贞琴、吕业升、王学成、张硕辅、王波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9月下旬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统计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草案)》《广东省家政服务条例(草案)》《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广州、梅州、惠州、肇庆、清远等市有关法规;审议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等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等情况报告以及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报告的审议意见,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高标准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交办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促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加强整改落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高标准抓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法规表决前评估工作,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切实做好执法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的起草工作,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打好基础。   (侯梦菲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