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下乘凉梦”在广东成为现实 (资料图) |
羊城晚报记者 侯梦菲 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广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17年全国第6位提升至2021年的第4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至2.46∶1。此外,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54.18亿元,同比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8元,增长5.8%,农产品进出口总额1514.4亿元,增长24.1%。 粮食产量和面积实现“双增长”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广东将粮食安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硬指标,建立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调度监测体系,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基本稳定,产量稳中有增,总产量由2016年的1204.22万吨,上升到2021年的1279.9万吨,粮食产量和面积实现双增长。 在耕地保护方面,广东多措并举促进耕地保护,创新激励政策开展撂荒耕地整治,2021年新增复耕复种撂荒耕地85.89万亩。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开展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成2519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动工垦造水田规模约41.75万亩,拆旧复垦累计完成验收备案13.4万亩。 牢牢端稳“中国饭碗”,必须要加快种业振兴步伐。广东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实施“粤强种芯”工程,多项工作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特别是“广明2号”白羽肉鸡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打破了国外种源垄断,南美白对虾品种“海兴农3号”“海茂1号”于今年7月通过审定,地方猪育种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种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 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硬核任务”。 广东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驻镇帮镇扶村,对全省1127个乡镇分类分级,采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人员、志愿者、金融助理等”模式组团结对帮扶。目前,派驻帮扶工作队超过13000人次,推动镇村同建同治同美。省级财政已下拨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174亿元,2021年-2022年珠三角6市承担的配套资金108.12亿元已拨付被帮扶市,属地市帮扶资金应配套36.04亿元、已到位30.13亿元,基本完成项目资金配备。 与此同时,广东还全面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为“三类监测对象”全部购买防返贫保险。各地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58.1万人次、代缴金额3.61亿元。持续推进社会帮扶,2021年以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认捐金额达77亿元,“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新增发动2268个企业结对帮扶2665个村庄,投入帮扶资金28亿元。 投入75亿元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2.0版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产业是发展的根基。 广东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已基本建立。深入实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2021年至2023年,省财政安排75亿元打造产业园2.0版。目前已累计创建18个国家级、288个省级、73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主要农业县、主导产业和主要特色品种全覆盖。 同时,创新建设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创设农产品网络节云展会模式,菠萝、荔枝、柚、丝苗米等特色农产品保持产销两旺;抢抓RCEP生效机遇,加快推动广东农业“走出去”发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收入超过150亿元。 此外,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和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国家对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通过认证的98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管理,江门、云浮等2个市以及番禺等12个县被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 创建1.2万余个美丽宜居村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美丽乡村是题中应有之义。广东通过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初见成效。 数据显示,广东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98%,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累计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12个。 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基本实现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到65%。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增强,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日趋健全。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95%以上。建成5G、4G基站数量均稳居全国第一,行政村4G网络实现全覆盖。 此外,广东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分别达1316个、12214个。突出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启动建设示范带487条,初步建设3420公里,一批主题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初步成型。 羊晚政见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书写广东人大依法监督生动注脚 羊城晚报记者 侯梦菲 9月28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报告。 首次听取省政府报告国有资产“家底”,首次对司法机关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这些“首次”的背后,是广东省人大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其监督职权的生动实践。 以本次会议听取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为例: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因此,听取这项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体现,也是省政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重要表现。 与此类似的是,环保法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这些监督项目是相关工作的缩影。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以去年为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共开展了34个监督项目,其中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个、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7个,开展执法检查项目8个,开展专题调研2项。 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和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广东人大不断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和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